挺不错的一部电影,法律就应该本着宁可放过99个有罪的人,也不冤枉一个无罪的人,就应该是无罪推定,而不是一句话~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因为不够字数,继续凑,居然有这种规定,我也是醉了,第一次评论,凑足140,还不够,再写多两个,还是不够,继续写多几个,还是发不了,只能再写
电影根据真实历史事件—韩国陪审团制度进行改编,电影中所选用案件类型较为特殊,能够凸显出陪审员们存在的重要价值,但也反应出法院对待嫌疑人审判的不严谨。在缺乏证据的前提下,对嫌疑人定罪未免过于牵强,恰恰反映出陪审团存在的优势,陪审员的存在甚至可以真的改变某些人的人生。韩国电影经常能够拍出社会存在的现实问题,基于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激起民众的思考,也反映着韩国社会在某些方面上的进步。
电影在陪审人员对案件态度方面与《十二公民》的情节有相似之处,细节处理与演员表演技巧上几乎分不出高低。剧情的发展到影片中间时,便可以猜出个大概结果。电影中剧情连续性、以及对人性的刻画,只能说是一般,相较于韩国电影《辩护人》存在较大差距。在没有看守人员的情况下,为了申报专利误入关押嫌疑人房间的情节过于夸张,增加男主与嫌疑人的私下交流的剧情显得多余,男主无法判断案情其实并不是因为多了次和嫌疑人的私下交流而已。
我所喜欢的是影片中反应的整个社会对待法律的态度,当有罪无罪的判断仅仅来源于审判长之手的结果往往会存在弊端,冤判的可能性较大。非专业人士参与陪审,有时恰恰能够弥补判定中的漏洞。真正的法律,也正如影片中所说,是为了不去惩罚人而存在的。也希望我国的法律也能朝更民主,更公正的方向发展,使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让法制观念深入人心,通过民众参与法律的执行与思考,来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韩国为了缓解长久以来司法不公正行为所造成的国民对司法的不信任,2007年4月30日,韩国国会同时表决通过了《国民刑事审判参与法》(以下简称《国参法》)与《刑事诉讼法部分条文修正》,并于6月1日正式公布。经过七个月的准备时间,两部新法于2008年1月起实行。这是大韩民国司法史上跨时代的变革。国民司法参与之意义在于强化审判之民主正当性、提高国民成熟的法意识、强化司法程序之透明并提高增进对司法之信赖。
其中最显著的是,该制度取名为“参与”,意味着现行制度国民仅止于“参与”,并非直接参与“审理”、“裁判”,仍同普通审理程序般,仅由职业法官所组成之三人合议庭担纲,国民参与所作之评议仅具有建议性质,不具有约束法官的强制效力(《国参法》第46条第5款)。本片中高潮部分也着力于此,即试图探讨陪审员所作评议对审判起到什么样的约束作用。
后来,在2013年根据制度运作的实际情况,韩国大法院向国会提交的陪审制深化改革方案中,该制度有所改变。第一,陪审团的决议分定罪决议和量刑决议。陪审团的定罪决议一般具有约束力,法官必须遵循,除非陪审团的决议明显违背宪法或法律;但是陪审团的量刑决议对法官仅具参考意义。第二,陪审团的决议必须经过四分之三以上多数同意,如果没有达到,法官应当在参考陪审员决议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本案属于《刑法》 第259 條 傷害致死、傷害尊親屬致死
首先,关于陪审员人数。《国参法》第13条规定,陪审员人数为9人、7人或5人。本剧中为何会出现8名陪审员,是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的一点。
其次,关于陪审员的资格。韩国非常重视陪审员选任基础的广泛性,这一点在片中也有很好的体现。同时,《国参法》也规定了缺格事由。
最后,韩国选取陪审员的方式为随机抽选和一案一选。
即时审判制度,即将陪审员选任程序与第一次审判程序进行衔接,以排除外界的干扰和防止陪审员腐败。等等。
后记:看这部片子完全是东亚法律制度研究的授课老师要求对韩国陪审团制度进行了解,片子除了一星半点的记录作用以外属于陈词滥调,无甚趣味。
法官刚开始就明言指出本片的主题,法律存在的意义:不为处罚而存在。整个影片也在积极践行这一主旨,但也囿于此主题,影片中不同阶层人物的矛盾以及造成本片被告悲剧命运的主题却并没有被深入挖掘。但作为一部宣传法律的影片,韩国影人做出的尝试值得赞扬。令人遗憾的是,本片8号陪审员朴炯植的表现不尽如人意,作为其首部大荧幕作品,朴炯植并没有完全摆脱其一直以来偶像剧中的套路表演痕迹,几幕愤怒,不解等情绪处置仍显得青涩,甚至“萌”态复发,这种表现显然不适应于本片。
片子最后 把庭上没播放完全的被告报119的录音播全了 这个时候大家才发现 被告是打电话的时候是非常着急想救自己的母亲的 那么这样就很自然的不会将被告考虑为计划性杀人 那么反过来说 可以影响整个审判走向的报警录音 在法庭上却刻意地没播全 只取了对被告非常不利的几句话 这个时候作为证据提交方的公诉人有没有责任呢 至少是在隐瞒重要证据和误导法庭 在我看来 律师可以为了自己的立场做出误导行为 但是作为国家公平正义机构的公诉机构做出这种误导 是这部片子里让我细思极恐的一个点
原创【若木云台】 公众号【爱密莉亚的酒】
May 2020
《陪审员们》作为一部韩国揭露社会现实题材的电影,既在讨论民主法律程序的局限,也在思考对被审判者而言制度暴力的合法性。
首先,法律为什么被需要呢?
「法律是为了不去惩罚人而存在的」用道德价值、生命意义、权利义务等这些社会范畴去界定和判别“保护”的意义。
依照社会契约,以一个公平公正且充满人文关怀的基准为参照,履行尊重并维护身心双重健康、个人私有财产、思想言论自由的“一视同仁”,这是法律存在的必要意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指的不仅仅是消解职业身份、财富权力、地位阶级等后天因素带来的结果状态,还是取消弱势与强势中间那道纵深万丈的鸿沟,以实现审判的公正不受干扰,生命的尊严得到敬畏。
「陪审团」是常见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他们与法官具有同样的权力,即能够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怎样量刑的权力。
但在审判开始前,不论是对于提出检察诉讼的原告方,还是接受审判的被告方,提前预设「他的话还能信吗?」的疑问,是保证“恶”不被各式偏见所直接盖棺定论的可靠前提。
「陪审员们的意见」作为对案件判决的补充,不是简单印在判决书上的几串符号,它神圣地承担着理性观察、感性审视的职责。
诚然,法律技术问题的缺失是无可更改的事实,但“陪审”的意义本就不在提供更多专业性的见解和判断,而在于从专业之外,发现庞大的法律没有观瞻到的案件局部细节。
可以是对辩护中的逻辑漏洞发起的一次挑战,也可以是为审决提供经验和观点支持,来确保「无罪推定原则」的妥善实施。
更重要的是,以普通人的视角去理解法律的权威性和应用性,这应当是陪审员们之于法律无可替代的民主性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陪审员们作为一个临时组成的团体,本身具有社会背景的复杂性和思维认知的多元性。如何在短时间内达成内部意见的协调一致,是把民意引入法律审判阶段的实验关键。
在片中有提到对于「少数服从多数」的一种暴力隐忧,但置于“陪审团必须遵循全体一致原则”的背景下,让「多数服从少数」成为了民主另一种可能进化的形态。
民主是相较于专制而诞生的。把原先高度集中的权力拆分成若干份,或加以若干的限制条件。如果把专制君权认定为一种形式上的“个人民众”,那么以权力互相掣肘,容许观点的和平争斗就是“集体民主”最明显的表现。
因为「8号陪审员」的意见与其余六人相左,到最后,整个陪审团成员不再是认为“有罪”的大多数,而转化为了一开始支持“无罪”的少数派。
关于本片中“主张无罪”的讨论场景,全程在隐去精英化的侦探设定,通过符合常识的生活经验来挖掘细节对案情反转的推动机会,去寻找让一切逻辑自洽的“原始动机”。
成文的法律来源于习惯法。正是这种最淳朴且真实的生活体验,让语境障碍得以抽丝剥茧,露出其中最本质的人性内核。
从“他/她是怎么做的”到“他/她为什么这么做”,成功把固化的报告说明拆解成一份份心理情绪的鉴别,改变了由“专业”向“结果”的直接突破路径,转为由“经验”向“模拟”再向“结果”的间接步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陪审团为最终审判结果提供的参考性意见,是牵制法律朝着纯粹制度机器演变的一个备用按钮。
类似于“图灵测试”,在法律成为最低限度道德的卫道者的过程中,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如实反映社会价值倾向、体现人文情感”的反复测试,以确保“法律观念”成为制度执行的倚靠,而非制度的制定成为“法律”的全部内涵。
突出“人”的作用是法律诞生的基础。
也因为法律制度作为“人”统一设计通过的行为规范,自然而然地被赋予了开头所提到的“保护”功能,于是产生的契约效应让“违约”对他人正当利益的破坏遭到制度的禁止。
以陪审员鲜明的感情色彩,不足以替代审判长作出对违反法律者实行强制暴力的制度裁定。但这却又是十分必要的,原因在于程序的公平不能保证结果的正义,单纯的制度化操作容易抹杀人性中的悲悯成分。
在执行每一次合法的暴力前,引入陪审员的参考意见,一半是为了及时发现并制止审判中存在的谬误,一半是站在全人类的角度对危害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自私行径的确认。
陪审员的意见,不完全专业、不保证正确,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在法律范畴内能允许这种不确定性的存在,本身就是法律人文的一大进步。
以上。
真敢拍,居然这样自黑法律体系,真赞,就喜欢看这种颠覆
以黑色幽默的方式讲述了一个非常严肃的故事(真实事件改编);《十二怒汉》的大框架,精彩的本土化移植;故事层层推进,反转既虐心又温暖,韩国电影人再一次成功的把本国的司法系统、集体主义、精英主义喷了个狗血淋漓,痛快的展现了一场“庶民的胜利”,一种“文明的胜利”。“法律可能很好地维护了社会秩序,但从来没有根本解决过公平正义的问题。 ”“法律是为了不处罚人而存在的”。影片的立意很高。人间律法、司法文明的每一次进步,都难能可贵。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挺好的,竟然是个真实案件
唔,我觉得特别像《十二怒汉》,没有特别新意的地方,比较中规中矩吧
真实事件改编,但是实在和十二怒汉太像,不得不说是翻拍。整体看下来一直说大家很负责任,其实我看还是不负责任,前半程为了自己早点回家想判有罪,后半程打着同情罪犯的名义在事实无法完全清楚的情况下,主观善心大发无视罪犯责任通过无罪,看起来就是怕承担催回他人人生的风险。。片尾说陪审团参与的案件比其他类型无罪率高三倍,不得不说这些法律无关人怕士会出于各种原因出具无罪判定,例如怕穷凶极恶的报复,“所谓的善良”等等。陪审团制度其实也很有争议,取决于人们高度的法律常识,不止是有善心就够的。
有罪无罪一念之间,看时总想起十二怒汉和失控的陪审团
虽说人韩国08年才开始实施陪审团制度(08年至今陪审团决定仍是审判员参考项),但还是很羡慕。和西德尼那个「十二怒汉」差很多,还是没摆脱韩式调味,很多地方显得刻意。就算刻意,他们好歹也在用电影表达东西啊。看完电影的这个感觉让我觉得值回票价。
人性的暖意发光发热,真相不会浮于表面,要永远保持理智的怀疑与思考。有真实事件打底,架构《十二怒汉》的叙事模式,怎样拍都不会难看。并且在保证了影片的现实意义下还兼顾了故事的可信度,这不妨也是翻拍/改编类电影的一种全新发展方向。
聪明的电影。最喜欢清洁工带着男主角去民事部门的一场戏,有一种很好看的狡黠感,也是在此我觉得可以有别于《十二怒汉》的一点就是去大胆的设置了一些行动戏,毕竟这个案件的本身坐在那并不十分好讨论,它恰恰要讲的是,我们从这些重复踏步的讨论中出来,去鉴定,去行动,去存疑,去看看每一个人,而清洁工更是贡献了点睛之笔的名台词:迷宫也是通道。导演的处理是十分厉害的,基于原案件是一个被韩国各种题材都用过的亲情案,在如此老旧的例子上还可以做得情理动人,而摄影方面也非常厉害,围绕着男主角的那个颠倒镜头不说,室内人像的拍法也颇有结合综艺摄影之感,去“抓”你,比很多想当然的手持要更有生命力,最后死亡场景的还原更是太厉害了,摄影表演剪辑的高效统一,催人泪下。文素利的表演也是本片一大优点。
贫富小区歧视,精英观与平民观,正义女神清洁大婶;《十二怒汉》变成加上法官的九怒汉,整体不错,就是韩式闹腾得有点过
韩国国民第一次参与审判,欢脱的配乐,搞笑的节奏,让本来没有新意的故事充满了讽刺。是救人还是杀人?是有罪还是无罪?原本就是一念之间,审判也是,天平向哪边倾倒,就会有不同的结局。
居然是真人真事。居然到了2008年才有陪审员。无罪推定,利益归于被告,靠的是陪审员的执著和善良,靠的是法官的专业精神,靠的是媒体的监督,靠的是制度的笼子。#20190718
法律部分远不够严谨(比如审判长判决读到一半不跟合议庭其他成员商量就自己改判),但商业化处理成熟。初试陪审员制的失控备足了冲突笑点,韩式夸张表演提升了讨论的喜感和戏剧性。美、俄、中三版的《十二怒汉》不约而同的选择了一个孔武有力的结局,而韩国人却用最擅长的悲情说出“法律是为了不处罚人而存在的”这句话,温婉细腻地在人内心中激生出朵朵涟漪。
整体有趣节奏也在线,挺不错的一部法律片。韩国影视题材这几年多了很多法律类型的片子,还挺有意思的。文姐姐演法官实在是太好看啦。
虽说是根据韩国真实的刑事案件改编,但也未必太像《十二怒汉》了吧。同样都是一起看似板上钉钉的刑事案件,实际上却暗藏玄机。同样都是通过陪审团们的意见改变了审判长最终的判决意见。唯一不同的是,通过一些小细节的喜剧设定,让剧情在严肃的审判过程中有了一丝丝的趣味。「法律是为了不处罚人才存在的。但没有任何基准,怎么能处罚人呢?所以呢,为了不让随便处罚人,才有了处罚基准。那个基准就是法律。」可惜电影的立意却仅仅止步于此,让我诧异向来对政治敢说敢言的韩国,居然如此浅尝即止。不过瑕不掩瑜,我仍旧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我很喜欢《十二怒汉》。
与其讲是模仿十二怒汉,不如说是一部很好的普法教育片,04年开始酝酿,08年开始实行,韩国的陪审员制度,也是让更多的国民参与到法制建设的进程中,其本意也如电影中所传达的,法律不是用来处罚人的,而是树立一个公平的原则
最后也是被感动的猝不及防,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展现了人性暖与善。人物也写得好,轻松自在又温暖。
对大家开说,都是一次学习的过程。
虽然很多观众看过本片后会拿美国经典电影《十二怒汉》作为对比,本片也毫无疑问在一些情节设计上借鉴了后者,但在我看来,真正跟《陪审员》可以对标的,是几年前的韩片《辩护人》,当然后者的艺术水准要高出一大截。《辩护人》里的一场重头戏,就是宋康昊饰演的律师与大财团的海归富二代辩论,在国民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是否能实行民主制;而本片的核心理念则是围绕,由平民构成的陪审团的判断能否推翻来自精英们的判决。
还不如直接翻拍《十二怒汉》呢,想讲自己的故事,还套上了真实改编,可讲的真不怎么样。剧本缺乏打磨,主要角色缩减为8个,群像戏拍的依然差太多。最近半个月看了三部韩国,比《小委托人》和《证人》都差了不少。本来这个故事可挖掘的角度挺多的,瞥了眼导演处女座,难怪会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