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
开场以为是一部文艺片,绿油油的草原中,一群阿米什儿人缓缓走来,绿草末过了他们的半截身体,然后镜头一直跟着他们移动,接着是他们的礼拜,然后一个空镜,一阵风把草原吹得犹如大海的波浪🌊。经典文艺片入场即视感
但镜头一转一辆阿什米儿人的马车和车流一起奔跑在现代马路上(最喜欢的镜头)然后就开始进入故事正文了
有点像是西方版“桃花源记”,只不过影片中的游客是由桃花源中的阿什米儿母子,主动把男主带入他们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影片内容:一名警察被谋杀,刚好被阿什米儿人的小男孩目睹了现场,警方因此找到他们要求小男孩作为证人指证,在最终指证成功后,男主却发现这是一起警察内部腐败案,男主因为触犯了腐败方警察的利益被追杀,出于保护阿什米儿母子的心理,带着她们母子两回到了阿什米儿人部落,并且因为受伤被阿什米儿人救起,在阿什米儿人部落生活了一段日子,和女主(也就是母子中的妈妈)产生了感情,但双方都清楚,各自信仰和所处的社会不同,最终分别。
情节个人感觉衔接很生硬,似乎也没有突出影片要表达的重点内容。
开头是阿什米儿人的平和生活,阿什米儿人完全不接受美国的现代法治生活,他们完全拥有自主的自治权,让人不禁感叹美国文化的包容性。
然后是谋杀案的刺激惊险,然后又是阿什米儿人的平凡快乐生活,最后又回归到警察腐败案的凶险。
看完到最后只想问一句:“阿什米儿人是否仍然可以过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群居而聚,不随流于现代社会?
就还蛮向往这样的生活的!
这两天,又看了几部电影。独挑《证人》来说,还是因为Sam Cooke的Wonderful World。有时,怀旧,是一种沦肌浃髓的力量。就像,早晨,洗澡的时候,突然哼出几句歌词:“记得以往在你的窗口/有一盏温柔的灯火/你告诉我需要你的时候/这盏灯永远为我守候……”
作为哈里森·福特唯一的一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提名——John Book,看起来相当年轻,尽管,事实是,那会儿,1985年,哈里森已经43周岁。对比2006年《防火墙》中的老迈、臃肿、笨拙,John,瘦削、阳刚、随性,甚至可以说英俊。
故事很平常。
警长John,受理了一桩死者为缉毒警察的命案;而阿米什男孩儿萨缪,是目击证人。(开篇,萨缪在洗手间聪明地躲过凶手,是较常见的桥段,最近的,即是成龙在《宝贝计划》中的演绎。)很震惊地,John发现,案件的幕后凶手,是自己的上司。
受了严重枪伤的John,坚持将瑞秋与萨缪送到了他们乡下的亲属家。瑞秋请John进来喝杯咖啡,他拒绝了。她下了车,但是,他的车子没开出几步,便蹒跚着撞上了鸟巢。这会儿,她才注意到,他受伤了。半昏迷中,他不肯去医院,理由是,怕牵扯到萨缪的安危。
于是,他成为被她照顾的“病人”。昏迷中,他紧抓住她的手;醒来后,他埋着半张脸,偷看坐在角落里睡着的她。在阿米什长老的特效药与阿米什女人的呵护下,他活过来了,并且, 像阿米什男人那样穿衣、做事、哄孩子。
哈里森曾经做过几天木匠,结果,导演就让他发挥了一点特长。给萨缪修鸟巢、做玩具,还和男人们一起建谷仓。某个黄昏,修车的时候,电台刚好放送Sam Cooke的Wonderful World,他拉着她又唱又跳,没有任何明确地表示,一切却已尽在不言中。
平静与安详的生活,没有维持太久,凶手追踪而至。斗智斗勇,John战胜了“邪恶”。 然而,他还是要离开。与萨缪在河边告别,亲了他的额头,说了声再见。与瑞秋在门廊前分手,无言相对,有微笑有无奈。他转身走远,她似乎有点想哭。老人跑出来喊:“小心那些英国人!”John转身,笑,挥挥手,上了车。孤独的蓝色,消失在原野尽头……
《证人》的特别之处在于,将阿米什人与现代都市人进行了对比。据说,阿米什人,是德裔瑞士人移民的后裔,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群基督新教再洗礼派门诺会信徒(真绕舌),承袭了传统,拥有紧密的宗教组织,拒绝电话、冰箱、汽车等几乎所有现代设施,过着简朴的生活。女主人公瑞秋,便是其中的一员。
影像中,没有农业机械,只有热情的汗水;没有恒温空调,只有清爽的柠檬水;没有城市的喧哗躁动,只有质朴的生命气息。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耕田而食,凿井而饮,John,爱上了阿米什人的生活,也爱上了阿米什女人。可是,他很清楚——他们,终究生活在不同的世界。所以,面对瑞秋自然的、美丽的、充满爱的气息的身体,他选择了默默地离开;所以,第二天,他说:“如果昨晚我们做了爱,那么我就得留下……或者你要离开。”
老套的美式惊悚片,因了澳洲导演彼得·威尔,竟然上升到两种文化与价值观的冲突与沟通的境界。轻叹!
刚读到一句话——“怀旧是一支镇痛剂,抚慰喜新厌旧的本性带给人类的煎熬。‘旧’,对处于新时代的都市人,是另一层意义上的‘新’”。
嘿嘿。似乎有些道理。比如,我突然意识到,洗澡时哼过的那首歌,最早听到的,不是童安格的诠释,而是杨庆煌的声音。还有,43岁的哈里森·福特……
这部片子围绕着一个个证人展开,第一个被杀的警察知道了毒品交易的内幕而被杀,小男孩Samuel则是因此导致杀人案成为第二个证人,而John Book作为知道真相第三人,也面临着被谋杀的境地,只有出逃,保护好自己和Samuel的安全。而John的助手,则在电话中成为了第四个证人,被杀掉了。在最后的情节中,当john的上司要杀掉他时,他说:你能杀掉这里所有的证人么?
而影片将故事放在Amish的社会中,也许是想表达一种反思暴力的思想,里面的爷爷对孙子说:罪恶在人的心里,如果你不想有罪恶的话,你就不要去碰那些脏东西。而John的上司即是为了掩饰一个罪恶而犯下了一连串的罪恶。
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部电影是以门诺人(Mennonites)的葬礼拉开序幕,以Racher的抉择收尾,在爱情和宗教面前,她选择了后者。虽然电影中的故事是以谋杀罪为线索而展开的,但这都是为了服务阿米什人(the Amish)在他们宗教的影响下对罪恶、家庭、爱情及现代文明的看法。我们理应以了解他们的宗教习俗为观赏这部电影的主要目的。所以,从这个目的来说,这部电影是相当成功的。基本涵盖了阿米什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里面涉及到葬礼和婚姻,农作和筑房,爱和罪及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冲突。电影最后,警察头头背对阿米什人跪倒在地是有象征意义的,这象征了淳朴团结的阿米什人可以让恶贯满盈的罪人放弃行恶,也象征了以暴力为特征的现代文明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明下的反思。这样的安排也有意地向观众传达对Minority 的尊重,不应该把他们当作“怪人”。
就个人而言,这部电影有三处感动我的地方。首先,当Racher摘下象征阿米什女人帽子,奔向John Book,并和他热烈拥吻时,我的心为之一喜。这一幕是发生在黎明时刻,新的一天即将开始,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可能实现,Racher对John的爱情也可能挣脱传统的束缚。可是导演要是真的这么安排了,这部电影就大打折扣了。所以接下来触动我的一幕是Racher 和John离别的那一幕。这个时候,Racher 并没有奔向他,而是站在门后,他们隔着的这道门正是Racher的宗教信仰。如果和John一同离开这里,那她就是罪人,是与他们的教义相悖的,所以,她只好隔着门看着John。看得仔细的人会发现她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由最初的“痛别离”变为最后“道一声珍重”时的坚定和宁静。展开来讲,只有经过犯罪(这里指宗教意义上的罪)才会真正领悟到上帝的爱。导演这样安排的结局是最合情合理的。还有一幕让我感动的就是阿米什人帮助新婚燕儿造房子。在这一幕中,观众可以感受到阿米什人的团结和淳朴。他们都是心甘情愿、不计报酬地付出汗水,这在商业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里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这也是让我们观众反思的地方。
所以,结合上面我所评述的,这部电影不应该翻译成“目击者”或“证人”,因为这两者给人的感觉就是讲述犯罪及侦查罪犯的故事。英文中的"witness" 既可以表示“目击”也可以表示“目睹”,后者更贴切故事情节和主题:一位来自喧嚣都市的警察目睹了阿米什人田园风光式的生活,由最初的偏见变成最后的眷恋。但要真把witness翻译成“目睹”的话,那又会感觉缺少了一点什么,因为故事是以Samuel目击谋杀罪展开的。所以把witness翻译成中文时要兼顾这两个含义,但要做到兼顾这两者的话,就得取它们的上义词,词义大致为“亲眼所见”,因此,我们不妨就把电影翻译成“亲眼所见”,这样是否更为妥帖些?
十年前在《环球银幕》上看这片子介绍的时候无论如何想不到十年后会在千里之外的一家网吧影院里独自静静地观赏它。
印第安纳·琼斯先生和他那顶名扬天下的旧毡帽,不知倾倒了世间多少佳人心,我却一直惦记着哈里森·福特这部据说是将案情与诗情融为一体的小电影(相对于所谓“大制作”)。
门诺派是新教的一个派别,信奉16世纪荷兰宗教改革家门诺·西蒙斯的教义,反对建立国教,拒绝参军作战,禁止使用武器或任何暴力。门诺派信徒长期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穿戴十分朴素,生活方式简朴而传统。当导演把整日打打杀杀忙于除暴安良的费城警察布克投放到门诺人恍若隔世的居留地时,故事的走向可想而知,——主流文化与小众信仰的冲突在所难免,喧嚣城市与宁静村落的落差显而易见,当然还要照例撒上爱情的鸡精。
可当本片质朴的色彩与简练的构图到来之时,八十年代影像的那种淡定净纯,还是瞬间浸润了我的眼睛和心。
门诺男人们的黑外套、草编礼帽和女人们的深色长裙在今天看来,完全是时下盛行的极简主义做派,又朴素又高贵。新寡的年轻女子凯莉就坐在这涌动的人群中间,简爱般沉静、典雅。等亡夫的葬礼结束后,她将和儿子赛缪儿去外地的亲戚家散心。
上一时刻刚从家人那里得到一匹可爱玩具小马的赛缪儿,这一时刻就在火车站的洗手间内目睹了一起血腥的杀人案,并成为这起案件的唯一目击证人。
我期待的男一号,福特饰演的警察布克,终于出场了。
即使屏住呼吸,来自二十年前的福特还是让我的心小小地哆嗦了一下,无比年轻的面孔在眼前晃动着,直叫人不敢相认。
在遭到一场突袭之后,布克发现不单是赛缪儿刚刚指认出的黑人警察,原来他刚刚见过的上司也牵涉此案,总之黑幕重重。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这对母子连夜送回到门诺人的居留地,不再打搅他们的生活。
但不幸同时也万幸的是,因为失血太多,他自己也不得不暂避此地。
影片最动人的部分由此展开了。
凯莉用长老说的偏方为布克敷伤口,布克醒来后第一眼看到的竟是一圈紧挨着的男人们的脸,——门诺派长老们在他床边围成一圈,为他的脱险而长舒一口气。睡眼惺忪的布克却用那种掉进熊洞般的错愕眼神望着他们。
布克把车藏进了草料棚,每天凌晨四点半钟起来挤牛奶,饭前祷告,和其他的门诺农夫别无二致,如果不是因为还有把枪。
赛缪儿翻检抽屉,无意中发现了这把填满子弹的枪。当布克赶紧过去取出子弹时,不幸的是,刚好被凯莉撞见了。多亏布克反应快,乖乖把枪交给她保管,凯莉却像提溜一只死耗子似的把它提溜走。
暴力追杀的那一面被刻意轻描淡写,大量的篇幅倾注在布克与门诺人共处的生活上。
他身着不合身的凯莉亡夫的衣裤与门诺人一起劳作,终于有机会显摆自己深藏不露的木工活计,同时也要抵御来自凯莉仰慕者的嫉妒和族人的风言风语。
和凯莉之间的几场感情戏,从互相留意、草棚共舞,到旷野拥吻,处理得有条不紊。
和门诺男人们集体盖谷仓的那段,如同一场现代舞,是本片的华彩段落。
我最喜欢的是布克再次拿起枪的那一刻:
在厨房里忙碌的凯莉不假思索地打开橱柜,手伸进一堆日用家什里翻了翻,摸到了那把枪,交给目瞪口呆的布克。
还有子弹,布克说。凯莉递给他一个盐罐。
他揭开盖儿,心存疑虑地抓了一把出来,猛吹几下,露出了粘着盐粒儿的子弹。
哈哈哈,看到这里,我都快笑喷了。
二人生存环境与思维方式的差别就这样不动声色地呈现了。想必布克哭笑不得之后,对凯莉的爱意应该更浓郁了吧:在这个美丽的女人眼中,枪和子弹与面包、黄油、调味料没有什么不同,这里的人们只懂得自然和友善。
仅仅凭凯莉藏枪地点的精妙,我都觉得布克该留下来。
可惜他没留。这也是我对本片的爱情刻画甚不满意的由头之一。
经过一场谷仓大战,追杀布克的黑人警察和白人上司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布克既未沉湎于和凯莉的爱情,也未迷恋于赛缪儿的那张天使般的小脸,更未感召于门诺派居留地草丛里的那些鲜嫩的小玫瑰花苞,甚至没有给凯莉一个吻,就走向了那辆来时的车。导演既然用镜头那样深情地触摸了门诺人的家常生活,捕捉了男女主人公之间最有意味的情感细节,最终却让女的如此内敛,男的这般木讷,南辕北辙。
不知道二十年前筹拍此片的彼得·菲尔是何初衷,就今天的我看来,本片最动人的意蕴不在于种种生存方式的对比与选择(对比是手段,不是目的),而在于对世间纯美生活的向往和憧憬。布克的门诺族之旅,不啻为一个梦境。
由七末星战八初夺宝所赋予的偶像魅力,以及“证人电影”所形成的孤儿寡母期待强警拯救的类型预期,观众很容易认为哈福特必是此片的绝对主宰!可讽妙地是,实际剧情刚好相反:首先,小山姆并不是寻常意义的安全遥望式目击者,他经历了生死瞬间却凭机智全身而退。警长随后被同个凶手击伤!结尾警长让他先跑也没听,而是折返鸣钟引来村民化解危局!换言之,面对同个对手,小孩赢而警长输。再看保护证人部分。阿米什人独特族群性本使锁定藏身地点近乎大海捞针,可最终还是暴露,因为警长联系黑人搭档并当街揍人惊动了警方!而转危为安依然要依靠谷仓地道在地设施甚以阿米什人的族群互助。甚至情感线上警长也在迟疑退缩,即女主擦浴转身主动邀约那一幕!男主确有魅力却过于循规蹈矩,这或许就是因何此角名叫Book?…PS著名的谷淹敌军灵源德莱叶吸血鬼。
上影日期跟我生日差不多跑。。。\(^o^)/~小正太成了日后的造梦师。。
4.0 老梗的故事,卻也能從中展現一片淨土。剪輯與攝影真好,頻頻出現令我心動的鏡頭。只不過中間一段都傾力放在情感戲上了,而結尾顯弱。Harrison Ford的木匠身分根本就是本色演出啊....哈哈哈
愣是把犯罪片拍成了爱情片,老哈里表现地比较生硬,整个爱情的萌发也有点不知所云。高潮部分也不够劲爆,总之很一般。
最后布克离开了村庄,因为他不属于这里。犯罪题材拍得很文艺,但觉各情节点间有点脱节,张弛失了度,铺垫也不那么充足。过失与坚守,爱情与种族,想表达的太多,头绪理不清楚,只单独段落来看是美的。天使正太长大后成了不合格的造梦师,属又一长残了的案例。
这配乐跟《悬崖上的午餐》好像,看来这是彼得·威尔用来表现怪人的专用音乐;维格·蒙坦森处女作,这哥们出名真够晚的
在艰难的条件下依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不容易;通过交流沟通把偏见化成理解也并不难。女主角很优雅,小男孩很可爱,Ford 一贯地有型。
我想知道,现在的阿米什人是不是如同中国大多数少数名族一样,有没有被这个时代同化? 还是他们依旧坚定地保持着自己的信仰。
几年前cctv6撸过,新颖独到的切入点,以简朴落后善良的少数部族对比现代文明的虚伪狡诈,正义的警长哈里森·福特只能在这片弹丸之地里躲避所谓文明人士的追杀,文明世界的丛林本质在小男孩纯真无邪又茫然空洞的眼神里展现的淋漓尽致【720p.BluRay】
女主是演过《暴劫梨花》和《凌云壮志》的凯莉·麦吉利斯 非常有味道 别样的性感 成熟有风韵 贤淑而又有点男性气质 露点 维果·莫特森年轻客串处女作 小男孩长大《小红帽》《乔布斯》 彼得威尔《死亡诗社》《楚门的世界》《怒海争锋》执导类型多样 此片节奏太慢 类型混杂 开场文艺片 厕所变犯罪片 到乡下隐姓埋名变武侠片 和女主互生情愫变爱情片 谷雨暴击变动作片 摄影还是不错的
影片的切入点很独特呢。不过故事本身并没有太大悬念,有些细节处理似乎不够到位,比如Book搭档原因不明的牺牲,结尾Book曾尊为导师的警长Schaeffer在阿米部落村民们纷纷赶到后,惊恐地放下枪这一段也令人费解。Anyway,小男孩超级可爱啊!
这是一部并不完美的电影,但是紧迫感和爱情都像水一样徐徐涌来。故事的内核当然是爱情,不过披上了颇为成功的惊悚外衣,各方面的奏效都让剧本与众不同,而最值得称赞的是那个非凡的开头。在为数不多的危急段落中,电影足以让观众惊出一身冷汗,这部电影在那些时刻可以用了不起来形容。
3.5,(旧)好莱坞警匪结构不过一个框架,处理为黑色电影—乡村影片的二元对抗。导演展现了更多对传统日常生活之流的注意,以至于大部分时间内,时空被架空。它可以是1940s,1840s。但是,它以极端冷硬感处理第三幕结尾及之后情节,彼得威尔在光明处多么马力克,在黑暗处就多么梅尔维尔
男女主角是绝配,女主角气质圣洁
两种难以融合的文化,爱情也是没有结果的。影片里爱情戏份占了很大的篇幅,使得整部电影偏重于文艺性,节奏稍微拖沓。摄影较为出彩~
即便是放在二十五年后的今天,这也是部很棒的影片。虽然故事是老套的,但细节处理的非常非常好!
莫染:““Witness” 简洁、宁静的电影。仿佛薄暮时从心里飘出的歌,或者只是长久的凝视……”唯一的缺憾,那个大眼睛的小男孩现在长得太残了。
抛开剧情,看过林达老师书的应该对阿米什人有极大的兴趣。看这个可以直观的了解到
老周拉片——片段:开场,小男孩在警察局那段,指出犯人是谁。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是没办法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