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影评
1 ) 没有想象那么差,还行啊
张婉婷这么喜欢舒淇啊,呵呵。
dvd里提供了片子的另外一个结局:
吴彦祖和舒淇在酒吧分开以后,在回香港的(国航)飞机上,吴彦祖拿出DV看他在大陆拍下的片段,其中。在三里屯他第一次看见歌舞团的小彩车的镜头里,吴彦祖无意中发现了耿乐和一个女孩的身影(女孩就是片子开始和耿乐一起喝过啤酒的那个女主场)。吴彦祖将片段倒回,带上耳机,dv里传出耿乐和那个女孩的对话,大意是女孩催耿乐和舒淇分手,被耿乐拒绝了,女孩愤怒的一边骂一边质问耿乐,你们天天又巢又骂,有什么分不开的,耿乐回答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分不开……吴彦祖随后把这一段从dv上抹去……
镜头一转,吴彦祖和舒淇在沙发上的激情戏……(看背景像吴在香港的房子)……
最后荧幕上出现一行字:
有人说过,真正的爱情背后没有秘密。
紧接着又出现一行字:
那这个人既不懂爱情,也不懂秘密。
2 ) 装逼,但别入戏!
“就你这个德行,能在这个圈子里混吗?”
“能红起来的乐队,都是在外面反叛,里面听话的。”
这是电影《北京乐与路》中,唱片公司高层教育“耿乐”的一番话。同时,这也算是对我心中长久以来始终存在一个疑问的解答:那些在舞台上标榜反抗,宣扬不妥协的摇滚乐队,是他们对生活的真情流露,还只是在镁光灯下的角色需要?
理智逻辑告诉我绝大多数情况下应该属于后者,即使从感情角度相信并不愿意承认这点。因为一旦如此,似乎就把他们和虚伪、表里不一这些贬义词扯在了一起。毕竟,音乐不是电影、话剧、戏曲,台上的崔健依然叫崔健,而不是张健、李健。
中国有个成语叫叶公好龙,含义无需赘言,当然这是个贬义词。可是在我小学刚读到这个典故时,心里就一直有疑惑:突然在身旁冒出一条龙来,且龙的面目本非善辈,换谁谁不逃?比如我很喜欢猫,但哪怕家里突然闯进一只hello kitty,我也会猛得一惊,退避三舍。何况龙乎?!更进一步分析,叶公好龙,好的是龙的帝王之气、威猛之象,这些抽象精神层面的东西。而在这方面,甚至说真龙还不如年画上的龙呢!又怎么说叶公不是真好龙呢?
说这个典故的意思,就是想探讨,摇滚乐手的反抗精神是作秀还是真情,重要吗?更进一步说,摇滚乐手真有可能将反抗、不妥协、特立独行在生活中进行到底吗?
去年的张北草原音乐节上,谢天笑就因为说了一句“反正你们也听不出(指音准)”,之后就遭来了不少歌迷的非议,我在豆瓣上、QQ群里都见到有人说他耍大牌,要抵制云云。是的,谢天笑的话确实装逼,而这不也是许多人喜欢谢天笑们的那种桀骜不驯、口无遮拦(得承认,现场又有几个人能听出细微的音准?)的体现吗?只是,这种装逼对象不能针对某个与歌手乐队产生具体关系的个人或群体。跟歌迷装逼,歌迷抵制你;更媒体装逼,媒体封杀你;跟公司装逼,公司冷藏你。于是,最后的装逼对象只能针对一些抽象的、庞大的、遥远的实体(即使对方被装逼了也不会有反应),比如专制、政府、世博、涛哥,等等等等。
当然,我并无意在此贬低摇滚乐的反抗精神。恰恰正是那些目标对象宏大的装逼、反抗,才是歌迷真正想听到、感受到的。所以如果一个摇滚歌手去菜场买两根黄瓜都不忘跟小贩反抗一下,装逼一回,只能说,你入戏太深了。
而在《北京乐与路》中,我看到的恰恰是这么一个莫名其妙的故事。
影片从一个香港富二代歌手的视角展开。从我的三俗观点来理解,无非就是想说,一个犯事迷茫的富二代,从北京地下摇滚乐队那儿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找到了音乐灵感,从此走上了光明大道。只是直到汪峰的片尾曲《回忆之前忘记之后》响起,我实在没看出来“吴彦祖”究竟在“耿乐”身上学到了什么!
冲动易怒,出口成脏,醉酒驾车,如果不是“耿乐”背着吉他,我觉得他和社会上那些小混混根本无区别。只是,他的头顶顶了一个叫“摇滚乐”的光环,于是,这一切都伟大了起来!有漂亮果儿在身边陪伴,有香港富二代随着做跟班。影片似乎就想告诉我,摇滚乐是多么得伟大,能瞬间让荡妇变贞女,小和尚成朱元璋。
难怪此电影一出,便招致了舌头、痛仰、左小祖咒等一大批北京摇滚乐队歌手的签名抵制。就像电影里的富二代“吴彦祖”永远不可能真正体会“耿乐”为了少给的30块演出费而如此愤愤不平,香港导演张婉婷对北京摇滚乐的描绘也基本属于雾里看花式的猎奇、把玩。
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其它一些摇滚电影中。典型的比如纪录片《后革命时代》,从头到尾感觉拍摄者自己都没搞清楚一些基本情况,就一时兴起拿着摄像机乱逛开拍了。镜头下的二表简直就是精神错乱返祖退化的典型,卫生巾的行为艺术更让正常观影人作呕。如果这就是摇滚乐,相信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对它产生好感。
摇滚精神,简单的说,是对这个世界恶的无情鞭挞、反抗,以及对善的真诚赞美、追求。当然,很多时候的重点体现在前者上。但前者的表达并不仅仅是一种姿态,甚至形式大于内容的哗众取宠。摇滚乐,是音乐,最终的归宿还是要落在五线谱上。否则,仅仅骂几声政府操蛋、总理下台,谁不会?谁又能花钱买你的帐?所以,在我心里,比如五月天的《约翰列侬》,李志的《黑色信封》都要比很多声嘶力竭的怒吼更摇滚。
其实关于摇滚的反抗精神,还有更多深入的内容可以挖掘探讨。
曾经有一个被我拖去看现场的朋友回来后问我,pogo和disco有区别吗?我默然无语。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把此问视为对摇滚的侮辱,但是,却始终无力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自己的立场似乎越来越倾向于朋友的言下之意:pogo和disco似乎真没什么区别。
对比中西方的摇滚乐,会发现西方的群众基础更为广泛,基本属于他们社会中的中下阶层;而在中国,你见过一天工作10小时的体力劳动者山寨机里不放《爱情买卖》放《地安门外》吗?你见过几个申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自个花几十几百参加音乐节的?是的,至少在我周围看不到这样的例子。在中国,真正消费摇滚乐的是脖子上挂着单反的大学生,是工作在写字楼28层的白领,甚至是开着跑车的富二代、官二代。总之无论哪种,他们(包括他们的家庭)都处于社会的中上阶层,比普通人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他们,又有多少东西值得反抗呢?
十年前的迷笛艰难起步,十年后音乐节在中国遍地开花。政府有了打造城市名片、拉动GDP的机会,有钱有闲的年轻人有了狂欢、聚会的理由,摇滚乐队也终于有了流行艺人们赶通告的架势,大牌点的甚至连档期都未必排得开,当然腰包自然也鼓起来了,不会再去挤什么霍村、树营。也许,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3 ) 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
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是自己的。
狗都回来了,为什么你要走。
摇滚乐不应该是这么脆弱的。
什么音乐。什么梦想。在这场戏中占了多少分量。
别教坏了那些有希望的好孩子。
4 ) 凑和
追着张婉婷这个标签,找到了这部影片。我算是个落伍的人,看了下时间,竟隔了有7年。
每次,特别有感觉的东西反而写不出长篇大论,只有散乱的几个123。
1、北京。一开始晃动的北京街头的影像是典型的纪录片语言,再配上摇滚,我一下没认出来是张导的作品,倒是想到了李玉去年的《苹果》。据说片子是导演很多年前的作品,只是一直没通过审批。
北京是个素材特多的地儿,而所有围绕北京的片子,不是古代就是底层,穷得让人心难测,少有光明灿烂的东西。
有一点倒是挺好,北京人一点也不媚外,对于香港人,完全可以不鸟。人民商店的老板告诉香港小伙子米高,这里人民说了算!乐队里的人叫米高“港农”,骂人也要人文主义。
2、对比。
一处是关于北京和香港的对比:
北京摇滚的特色是穷;香港摇滚什么特色?香港摇滚没有特色!——是啊,摇滚源于愤怒,香港人没有愤怒,也没有时间去愤怒,自然就没了摇滚。
(杨颖和米高黑夜一起去上厕所的路上对话)大陆的黑是一直这么黑下去,而香港的黑是一阵后又能亮起来——外国的月亮就是比中国的圆啊!
一处是两对父子的对比:
平路声嘶力竭告诉父亲“我签约了”,父亲却什么都没听见,他希望的只是儿子回家一趟,看看母亲。
米高老爸处处给人赔笑,死命地喝酒,还要忍受别人对儿子的耻笑。这时的米高再也拽不起来了,他只有低头,抢过酒瓶一醉方休。
3、张导好像非常钟情于舒淇,《玻璃之城》里用了她,这里也是,一开始彩色头发出现的摇滚乐队老大的女人,却是心地单纯。我却发现,舒淇真是要多土有多土,要她像乡妹子真是可以非常到位。而那个第一次上台救场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后的一鞠躬倒是给了我一点小小的震撼,无论是舒淇本人还是她演绎的杨颖这个角色,都是很有潜力的。
4、同样不是一部纯粹的摇滚片,贴上标签,带着张氏特有的时代感。
影片里用舒淇之口两次说出了“千禧年”“新纪元”这些有着各自特定含义的词语。一个人或者几个人、一群人的命运总是要和时代连在一起,这样的人生,这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才值得被记录被刻画。
当然,语言在这里也是一个惯用的标签。米高一开始那口港式普通话让乐队人都笑了,给他一个封号,叫港农。
5、除了开头的纪录片风格,中间插入的四个人的自述同样也是。每一个人都对着镜头来一段陈述,内容包括: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
6、影片最后打出字幕:特别感谢罗大佑。
不知道是不是我看错了。
5 ) 捨弃理想奔向自由
影片里。
看到了秋天的虫子。看到了挂盒。
“狠”不是北京搖滾的特色。
北京搖滾的特色是“窮”。
那香港搖滾的特色是“富”?
香港沒有搖滾。
在我看來。對于搖滾的題材隻適合拍記錄片。
甚至記錄片也不能展示完全真實的東西。
他們的生活狀態。他們的內心掙扎。
還記得《后革命時代》里內兩個長得很乾淨的男孩儿。
“我們不是傻朋克我們要錢!!!”
秋天的虫子簽約嚎叫后染回了黑髮。
“紅了的樂隊都是外表叛逆,裏麵聽話”
這樣的潜規則讓人心寒。
但這樣的讲述形式,只屬于電影。
顯得作作。
搖滾樂手的生活是無法用電影描述的。
就像大家都唏噓kurt cobain的死。
親愛的kurt是否也曾愛慕虛榮。
之後矯情的《最後的日子》能說明甚麽。
電影濃縮之後的東西多少會失真。
平路經過別人的拒絕后會拿著自己“下一首歌最好”的磁帶開上鐵驢奔向死亡。
還是由于李魁的再次失踪看到了自己的懦弱与宿命。
我不相信真正的搖滾樂手會捨弃理想奔向自由。
因爲他們真正的自由早已与理想捆綁在一起。
滲入血液里。
“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
應當是這樣的氣節。
6 ) 所有的不快乐,都来自于清醒
我是在02年大年初一的早上看完这部片子的,之前我已经一个人在酒吧唱了一整夜的卡拉OK。
耿乐、舒淇和吴彦祖,三个都是我比较喜欢的演员;北京----我最喜欢的地方之一;另我感兴趣的摇滚题材,首先感谢张婉婷让这一切糅合在一起。我其实已经期待很久了,也关注过各种报道。看完整部片子,在“鲍家街43号”那首《晚安,北京》的旋律里,忍不住泪流满面。
生活中的我,之前有点像吴彦祖,由于本身及周围环境的原因,对生活意义的了解很少,颇有些白痴。因为不知道,所以什么东西都是梦幻和美好的,不肯向不完美妥协。虽然辛苦,但自己不觉得,因为太幼稚。
后来我才发现我其实是个大笨蛋,多数的时候,我和耿乐一样,也许是在过于理想化的意识清醒后,无法再去面对残酷的现实----也许现实并不残酷,只是由于之前的幻想太充实,脑海里根本没有给现实世界留一点空间,用幼稚来排斥成长,逃避责任和义务,在社会里没有自己的任何位置,不但如此,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冷笑世人的愚蠢。其实,我才是真正的笨蛋。
对于舒淇所扮演的角色,开始我是不屑的,后来,当她把那颗破碎的“墨西哥跳豆”偷偷放进花盆时,我突然明白了,原来,她才是活得最性感的一位,该疯狂的时候,她放纵,该清醒的时候,她明白。她是最聪明的一个,也是最善解人意的,由于她的举动,吴彦祖还是继续沉迷在自己以为的世界里,多好。
所有的不快乐,都来自于清醒,或是清醒后的无法适应。真相都是要人命的.请你不要醒来,若是你有一天醒了,请你学习舒淇,不仅自己要勇敢面对,更要善意欺骗那些沉睡的人,只有这样,才是最完美的。
7分,拍得是真不咋地,故事段落间非常断裂,处理得很不流畅,镜头也缺乏设计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三个演员实在是太太太青春了,所以实在不忍心扣分。耿乐真是很有那个劲儿,虽然在舞台上唱二手玫瑰还是有点违和,后半部分让人心疼,看到老父亲眼泪都下来了;一直不怎么喜欢吴彦祖,在这个片子里也演得跟角色设定很贴切,舒服养眼;舒淇不用说,穿那么土依然很可爱,跳舞萌死了。北京的风很大,秋很美,那时候的电影透露出一种独特的光影质感,后来不知道是设备换了还是大家的审美变了,反正那种质感就没有了,因而让人怀旧。很多有趣的段落,现在看来依然可以会心一笑,也是反映了一个时代的社会风貌吧。#补遗#
耿樂那句臺詞,“北京搖滾樂的特色是窮”
平路最后撞向装玉米的卡车的情景让我想起张炬,而在那个小火车站里与父亲的相见则让我看到现实的温情,和残酷的现实。想起《燃情岁月》里一刀说催斯汀的那句话:一个人若是遵照内心生活的话,他要么成为一个传奇,要么成为一个疯子。
这两句我记住了:: "能红起来的乐队 都是外面反叛 里面听话的"呵呵 ,这里的黑和你们香港不一样,香港的黑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摸到电灯,而这里的黑,就他妈黑麻麻一片,想他亮就只能等到天亮 !
一直想看,也是为了回忆之前忘记之后看的,虽然不曾玩摇滚,可是会想起一些飘的日子,一些什么都没有仅仅剩下梦想的年轻岁月,晚安北京和回忆之前忘记之后,还是默默的看完了整个字母,闭上眼睛聆听。
香港没有摇滚
有人说:真正的爱情,背后没有秘密。说这话的人,既不明白爱情,也不明白秘密。
龙精虎猛的小狼狗耿乐、在水一方巧笑倩兮的舒淇、墨西哥跳豆吴彦祖。摇滚还是玉米?洗洗睡吧,醒了再说,晚安北京。
我知道自杀的方法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得痛快,又痛又快……
“自杀的方式有100种,其中最痛苦的是嫁给摇滚”。怀揣摇滚梦的北漂青年,在操着一口地道京片子的耿乐面前,显得多少有些违和,反倒是走穴睡通铺发型也不乱的吴彦祖,和青春少女的舒淇二人的感情戏,有几分动人,豆浆油条也能帅出天际,尤其是摆地摊卖美国垃圾打口CD的片段,一个端着老北京炒酸奶、一个吃着麦当劳,一起坐地铁逃城管,一起牵手踩过京郊外的银杏叶,很是浪漫。北京的摇滚是在愤怒中成长起来的,黑旋风李逵失去了它的主人,鲍家街43号吟唱着《晚安,北京》,香港农民干了一口二锅头雪碧、墨西哥跳豆不再跳,唐朝怒吼着《国际歌》,西城大爷摇着蒲扇拉着二胡遛着鸟,日子还得继续。
新旧时代的交替,传统与现代、不同地域文化间的碰撞磨合,理想与现实的对立统一,亲情爱情友情中的矛盾纠葛,张婉婷想讲的东西太多,最终也没讲出个所以然。这片子应该是合拍片吧,片子里的京味儿挺浓的。发现早期的一些合拍片在文化理解上还是蛮精准的,这后面的就越来越不伦不类了。
一头扎进火锅里,跳进这沸腾的生命里。
本来只想随便找部乐队片来追忆一下千禧曼波,没有料最后一场真的是神来之笔!好久没看到这种桥段设置了,像钩子一样立刻拉住了我,上一次被结局震到还是爱乐之城的最后8分钟。当那颗豆子被悄悄埋入土里的时候,杨颖不再只是一个单薄俗套的花瓶圣母,一位涉世极深又拥有着赤纯之心的好人形象彻底立住了。谁能不爱舒淇呢555555
经过了很长的时间后,又一次看了这个电影,尽管演员的表演太夸张太假,很多事情拍摄出来的和乐手们的真实生活大相径庭,但是也是一部很不错的电影,在这个极少人关注摇滚的社会里,居然还有人敢拍摇滚题材的电影,这本身就已经是很不错的了!!导演想说的已经都表达了,至少这里面还有很多的真诚……
想不到给北京摇滚唱挽歌的,是香港人。能看到十年前的这么一部不成熟的吃力的涂鸦,该知足了,好歹有点残存的体温。现在才是真的“一无所有”,没有过去也没有回忆,这是一个“亡命之徒死绝了的时代”。
杨颖(舒淇 饰):我知道自杀的方式有一百种,其中一种就是嫁给唱摇滚的,保证死的痛苦,又痛又快。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唱摇滚的够酷,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站在天安门的台上,唱一首歌 。如果可以跳一支舞,就他妈的更好。—— 片名来源:该片在上映前夕一直是贯以《北京乐与怒》的名字,因为摇滚(Rock & Roll)在香港被翻译成“乐与怒”,但北京与“怒”相联系就显得不适宜,因此电影局要求导演对影片的名字做一下修改。经过一番讨论后,将片名改成了《北京乐与路》。
我可太他妈喜欢这部片子了(忍不住跟着片子骂脏话了),这部片是纪录片吧,曾经的北京摇滚太真实了,耿乐演得很让我动容,最后死的也非常理想自我,吴彦祖和舒淇又帅又美,小清新心动。里面的bgm味道特别对,劲劲的很冲又很有意思,北京摇滚是在愤怒和逆境中发展的,没有这些就没有摇滚乐,可有这些却无法让摇滚登上大众舞台。
还是上大学那会儿在学校礼堂里面看的,当时很震撼,很想到北京看看摇滚乐手的生活。如今在北京已经呆了不少日子了,反倒没有那种冲动了。或许,摇滚只是年轻人的呐喊,而我已经老去了...
虽然我的青春平淡无奇的过来了,但在我内心的深处,我知道,我也曾幻想过我可否留一头摇滚的长发,拿着一把吉他,在夏天的校园中,甩甩头,用力吼几嗓子。很多人都会有类似的想法,但99.9%的人不会去做,他们会穿干净的衣服,进入社会,过平淡的生活。
虽然很多很多的批评,可是作为我看的第一部有关于摇滚人的电影,我还是被深深的震撼了。我一遍一遍的说,就是这样,就是这样,我们就是这样,他们就是这样,很多都是这样…………我看这个片子,看了两次,哭了两次。不管你们怎么想,我觉得我找到了他所要说的。